四川省军事看守所执勤分队营房维修改造工程“第二次”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合格法)
1.(略)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武警四川省总队保障部军需营房处(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保需【(略)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 武警四川省总队保障部军需营房处(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为 保需【(略) 2.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略) 2.2 建设地点:(略) 2.3 项目规模:四川省军事看守所执勤分队3000平方米营房进行零星维修改造 2.4 计划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略) 2.5 项目总投资:(略) 2.6 项目资金来源:(略) 2.7 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略)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等级:(略) 3.2 申请人业绩要求:2008年来,申请人应至少已(略)(0至3个)房屋建筑类分类项目业绩。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08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1个(0至3个)类似(略),每个项目(略).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100%(0至100)。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申请人可在川报网免费下载比选文件。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并同意按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80%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已在川报网免费注册),请自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略)0时00分(申请截止时间。从发布比选公告之日起至申请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少于4日;本比选文件规定的时间为北京时间),在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略)com)自愿报名。 4.2 比选技术服务费200元。
5.(略) 5.1 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在申请截止时间,带齐以下证件、证明材料参加随机选择,地点为(略),武警成都支队机关。 (1)申请人有效的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副本(查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章;资格等级不作要求的除外); (2)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查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章); (3)申请人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查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章;按规定缓交的和不再需要交纳的应提供社保部门的证明) 。 5.2 申请人不符合第5.1款要求的、拟任项目负责(略)。 5.3 比选人通过川报(略)。 5.4 随机选(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川报网((略)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 选 人:(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传 真:(略)
2019年1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