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证明材料若未(略),则提供证明材料清晰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1法人资格: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1.1如为法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2.1.2如为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由有关行政机关颁发的其他组织有效凭证;对于法人的分支机构,还应提供其隶属法人的营业执照,并需由其隶属法人出具《授权书》,授权该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和签署合同,并承诺对分支(略)。
2.2纳(略):承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为本项目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的承诺函原件并加盖公章。
2.3资质要求:申请人(略)。提供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书的复印件或者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4基本配置要求: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3人。提供注册造价工程(略)
2.5企业经营情况及社会信誉:应答单位应具有良好的经营情况和社会信誉。应答单位应具有良好的经营情况和社会信誉,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受到有关行政部门或行业协会处罚,或被有关部门处理、行业协会自律惩戒期限已满。(提供经营情况正常、无行政部门或行业协会处罚承诺函)提供基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工商行政管理局)http://(略)gov.cn/index.html、中国裁判文书网(最高人民法院网)http://(略)gov.cn/ 查询结果。
2.6不接受应答的情形:本项目不接受联(略)(包括但不限于法人代表、控股股东等)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等可能会导致在本次采购活动中行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