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略)
项目编号: (略)
采购方式:(略)
公告发布日期: (略)
谈判日期:(略)
成交供应商如下:
第一成交供应商名称: **市思艺职业培训学校 、 成交总价:(略)元,单价2280元/人;
第二成交供应商名称: **市沿江职业培训学校 、 成交总价:(略)元,单价2300元/人;
第三成交供应商名称: **市**职业培训学校 、 成交总价:(略)元,单价2300元/人;
谈判小组名单:(略)
采购人名称:花山区人社局 联系人:季主任 联系方式:(略)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略)
地址:**市花山区花园路名雅居南门19栋108#底商
项目负责人: 谢燕 联系电话:(略)
公告期限:(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略)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略)招标办(**市花山区花园路名雅居南门19栋108#底商),联系电话: 0555-8885571。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略)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略):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略),无法提(略)
特此公告。
(略)
2019年(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