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任丘市殡仪馆迁建项目殡仪服务区工程已由任丘市行政审批局以任审标核[****]1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略),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工程名称:任丘市殡仪馆迁建项目殡仪服务区工程施工 2.1.2 招标人:(略) 2.1.3 建设地点:任丘市北漕口一村东北,通田各庄小公路北侧,大广高速西侧 2.1.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1.5计划工期:计划工期2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12 月20 日,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中注明的日期为准。
2.2招标范围:任丘市殡仪馆迁建项目服务区工程包含10个单位工程,其中单位工程包含综合楼为地上1层,业务服务楼为地上2层,办公楼为地上2层,火化车间及服务用房为地上1层,焚烧间及垃圾站为地上1层,运尸车库及水处理间为地上1层,锅炉房地上1层,地下泵房及消防水池为地下1层、地上1层,门卫一、门卫二为地上1层,土方回填,包括土建工程、采暖工程、通风工程、给(略)计回复,核对确认后的工程量清单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须提供印制二维码标识的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略)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项目负责(略):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略)(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职称证书;(劳动关系须为投标人);
3.1.3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略)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1.4信誉要求:参加本次招(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三年由于投标人的原因而使得施工合同被解除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招标人要求(略)。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9:00至(略)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略),在退还技术(略)(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略)9:30,地点为 任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任丘市会战北道行政服务大厅南楼)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略)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略) | |
地址: | 任丘市裕华路 | 地址: | 红旗大街25号 |
邮编: | . | 邮编: | (略) |
联系人: | 杨猛 | 联系人: | 张娜 |
电话: | (略) | 电话: | (略) |
传真: | (略)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略)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略) |
账号: | . | 账号: |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