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 74 号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云财采〔2015〕16号《**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合同履行期限相关事宜的通知》、云财采〔2016〕22号《**省财政厅关于合同履行期限不超过三年政府采购服务项目相关事宜的补充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批准,(略)受(略)(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略)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条件、具备相应资质和服务能力的磋商申请人参加本次磋商。
2、项目概况2.1资金来源:本次项目采(略),已落实。
2.2招标编号:(略)
2.3项目名称:(略)项目。
2.4磋商范围:
项目(产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项目说明 | 采购方式 |
(略)服务 | 1 | 项 | 本次磋商选取一家成交人承担采购方工程项目造价服务,详见磋商文件。 | 竞争性磋商(不保证最低价成交) |
2.5 报价说明:本次报价按下浮率上报(如:在标准收费的基础上下浮10%结算,则报价部分下浮率按“10%”上报,依次类推),合同期内发生的所有款项均按此次折扣率结算给成交人。
★合同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按学校实际委托项目签订合同及结算服务费,根据《**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综合[2012]66号)下浮率计算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用,每年实际累计支付费用不超过(略)万元。合同期间,本年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度的合同。若在服务期内未达到服务要求,采购人有权中止或不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因此给校方造成损失,投标方还须赔偿相关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
2.6 采购预算:¥(略)0000.00/年(大写:贰拾玖万元整/年),三年合计:¥870000.00元(大写:捌拾柒万元整),本项目不分标段,投标人必须按需求整体进行投标,包含且不限于人员、税金、投入服务所使用的设备费、使用的耗材费等一切费用,并能保证投标人完成履行合同所需的全部工作费用。
2.7 质量要求:
2.7.1 符合《**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综合[(略)等建设主管部门的相关规章制度和工程基本建设等有关规章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政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涉及项目造价管理的相关质量标准、规范要求,应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保证一次验收合格并通过备案。,
3.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3.1 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和《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要求:
3.1.1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请提供:2016年至今,任意二年公司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请提供财务报表及相关情况说明)。
3.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和自行承诺的声明函);
3.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所属时间在2017年1月至今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的税收缴纳完成证明;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17年1月至今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成立未满 2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及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略)
3.1.5 供应商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和证明材料(例如“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略)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略)gov.cn等相关查询记录等证明材料”等);
3.1.6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2 信用查询: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相关要求,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公告发布以后(含发布当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事业单位可不提供)。查询方式及时间: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结束后统一查询。
3.3 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3.3.1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以上(含)资质;
3.3.2 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略)证(注册造价工(略))。
3.4 中标人中标后禁止分包、转包(自行做出承诺)。
3.4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磋商。
4.竞争性磋商(略)4.1文件发售(报名)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年11月26日至2019年12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时间,下同),到(略)(**市盘龙区****广场B区4栋501)现场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联系人:(略),电话/传真:(略))。
4.2 所需资料:
4.2 .1 法定代表(略)(附法人(略));
4.2 .2法人授权委托书(附委托人身份(略));
4.2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报名时提交代理机构查验,原件查验后退还磋商申请人,代理机构留存复印件。以上资料不齐的将被拒绝报名和购买磋商文件。
4.3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略)
4.4 外地企业电汇购买采购文件的 ,请将报名所需要资料扫描后(含标书购买凭据)一并发至邮箱:ttzbgs@163.com,并及时与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取得联系确认。联系人:(略),电话:(略)。
4.5 ★未按规定时间及地点报名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不得参与磋商。
5、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2月6日下午14时30分,地点为:(略)(**市盘龙区****广场B区4栋601一号会议室)。
5.2 开标时间同响(略),开标地(略)。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磋商公告在《**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 址:**市盘龙区****广场B区4栋501室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