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司“双十一”旺季紧急临时用工采购(项目编号:****),****集团公****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1.1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为保证2019年“双十一”旺季平稳渡过,现需紧急采购临时揽收工115人。
1.2本采购项目估算为:370300元(含税)。
1.3服务地点:**市。
1.4本项目划分1个合同包,1个品类,确定1家成交供应商,具体情况如下:
合同包号 | 服务序号 | 服务名称 | 采购内容及要求 | 报价要求(按时计价,最高限价) | 计量单位 | 预估采购量 | 服务期 | 预估合同期内采购量(万元) |
合同包 | 1 | “双十一”旺季紧急临时用工 | “双十一”旺季邮件揽收紧急临时用工服务,主要包括快递包裹揽收、装卸等 | ≤30元/小时/人 | 小时/人 | 115人 | 10天 | 37.03 |
二、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主要考虑旺季生产因素,结合目前的业务增量情况,在“双十一”期间为保证生产平稳过度,且时间紧迫,且所需用工人员量大。
经过对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进行筛选、咨询,仅****有能力满足本次紧急采购的人员作业需求。
与此同时,该唯一供应商满足以下条件: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
2)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3)企业经营范围须涵盖本次招标内容;
4)供应商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5)必须具备两年以上的经验业绩,提供至少一份2017年1月1日以来签订的类似合同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章页、合同标的或服务内容);
6)未被“信用中国”(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8)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综上,****公司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经相关审批流程批准后,可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本次采用单一源采购方式从****进行采购。
三、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集团公司官网(http://www.****.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2019年11月28日至2019年12月1日,共5天。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 采购代理机构:**** |
地 址:****门街300号 | 地 址:**市**路215号 |
联 系 人:胡工 | 邮 编:310014 |
电 话:187****5594 | 项目负责人:赵阳君 |
电子邮件:/ | 项目联系人:钱睿娴 |
电 话:189****4900、153****5398 | |
电子邮件:****@chinaccs.cn | |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支行 | |
账 号:733********00079959 |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公司****公司
日 期:2019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