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新蒲新区学府新苑项目前期物业管理招标中标公示
中标公示 | |||
工程项目名称 | **市新蒲新区学府新苑项目前期物业管理招标 | ||
招 标 人 | **市新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 | **诚信(略) | ||
开标时间 | 2019年11月26日14:(略) | ||
开标地点 | **诚信项目管(略)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市建投物业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 ||
报 价 | 商业部分物业费:3.00 元/平方米/月(不含商业经营性垃圾、餐厨垃圾处置费);住宅部分:电梯高层部分物业费1.50元/平方米/月、洋房部分物业费2.00元/平方米/月;停车车位物业费50.00 元/ 车位/月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市天瑞(略) | ||
报 价 | 商业部分物业费: 3.50 元/平方米/月(不含商业经营性垃圾、餐厨垃圾处置费);住宅部分:电梯高层部分物业费1.80元/平方米/月、洋房部分物业费2.00元/平方米/月;停车车位物业费60.00元/ 车位/月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新冠(略) | ||
报 价 | 商业部分物业费: 3.70 元/平方米/月(不含商业经营性垃圾、餐厨垃圾处置费);住宅部分:电梯高层部分物业费1.90元/平方米/月、洋房部分物业费2.50元/平方米/月;停车车位物业费65.00 元/ 车位/月 | ||
公 示 期 | (略) | 至 | 2019-(略) |
公示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略),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是投(略),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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