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新增熔化炉、制芯机、重力/低压铸造机、烧砂/热处理炉的粉尘、废气治理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增熔化炉、制芯机、重力/低压铸造机、烧砂/热处理炉的粉尘、废气治理已由(略)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略),资金来源自筹,项目概算【(最高限价)(含税价)】为:100万元,采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自主公开招标。
2、项(略)
2.1交货地点:(略)
2.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新增熔化炉、制芯机、重力/低压铸造机、烧砂炉/热处理炉粉尘、废气治理设施(含墙面开孔补洞及辅助设施)的设计、采购、制造、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及售后服务等,并对(略)行环保达标治理,达到重庆市《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59-****)、重庆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的要求。本项(略),以上内容均由投标方负责实施。
2.3交货期:合同签订并收到预付款,20天内货物到达招标方生产现场,货物到达招标方后,30天内安装调试完成,并开始试运行。
2.4质保期:招标货物终验收合格后,质量保证期从终验收合格次日起开始计算,质量保证期为12个月。在此期间若达不(略),投标方应无偿改善。
3、付款方式:
第一次支付:(略)
第二次支付:初验收合格后50(略)兑汇票;
第三次支付:终验收合格后25%;重庆市内厂家支付四月期商业承兑汇票;(略)
第四次支付:(略)
每次支付前,需先交付该次支付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
4、资质要求和业绩要求
4.1投标方需为(略),具有一般纳税人、环保设备制造资质的设备制造厂家。
需提供:三证合一后(略),加盖投标人鲜章,原件备查。
4.2业绩要求:投标人在****年至投标截止日期内,具有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废气治理(略),业绩必须真实。
需提供: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废气治理环保达标业绩合同有效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有效页复印件、合(略)查。
4.3资信要求: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资信良好证明或****年经审计后的财务报表。
若提交资信证明需提供:
①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②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良好资信证明,加盖投标人鲜章。
若提交财务报表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会师所或审计(略)),加盖投标人鲜章。
4.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各投标人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查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并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中提供相关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未提供相关截图证明其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作否决投标处理。需提供:“信用中国”相关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鲜章。
4.5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强制认证标准,国家关于安全、卫生、环保、质量、能耗、社会责任以及公认的科学理论,否则(略)。
4.6本次招标不接受备选方案,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获取
5.1凡愿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从****年12月9日17时前,均可联系(略)获取。本项目不需要报名,直接投标。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200元(贰佰元整)/份,售后不退;投标人在缴纳标书工本费之后方可领取投标文件。
5.2缴款方式:(略)
6、(略)
6.1投标地点:(略)设备部(重庆市九龙坡区中梁山协兴村1号)
6.2投标截止时间:(略)0时(北京时间),投标人提前60分钟投递标书, 逾期送达恕不接纳;
6.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元(贰万元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年12月13日8时(北京时间)。投标保证金以电汇或转账支票方式缴纳(不接受其他方式)
6.4开标时间: ****年12月13日10时(北京时间);开评标期间,投标人应携带相关资料备查。
6.5.开标地点:(略)
7、(略)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