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略)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昌吉州第二中学食堂主副食品供应商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昌吉州第二中学食堂主副食品供应商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略)
项目(略):
项目联系人:(略)
项目联系电话:(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略)
代理机构联系人:(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须符合《(略)2、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营业执照需包含本次项目经营范围); 3、法(略),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4、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备注:项目报名时需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略)10:00 至 (略)1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略)
三、(略):
无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项目联系电话:(略)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略)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略)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略)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19年11月29日 10:00 至 2019年12月04日 1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略)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昌吉市北京南路华东实业12-11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略)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昌吉市北京南路华东实业12-11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相关规定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略)受(略)的委托,对昌吉州第二中学食堂主副食品供应商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邀请合格投标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昌吉州第二中学食堂主副食品供应商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略)
三、采购内容:
第一包:食堂所需的大米、面粉、食用油、调料、百货类;
第二包:(略)
第三包:(略)
第四包:(略)
本项目包含配送服务,包括农残检测、包装、(略)等。
五、投标商资格要求:
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营业执照需包含本次项目经营范围);
3、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4、有效的《(略)。
备注:项目报名时需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项目可兼投兼中。
七、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请于2019年11月29日至2019年12月4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节假日除外),(略)。
八、谈判文件售价:200元/份(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九、谈判时间:2019年12月5日11:00时(北京时间)
十、谈判地点:昌吉市北京南路华东实业12-11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十一、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传真:0994-2358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