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采购人名称: (略)
二、 采购项目名称: **市农村集体经济清查核资市级配套资金会计记账服务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 (略)
四、 采购组织类型: (略)
五、 采购方式: (略)
六、 采购预算金额: (略)
七、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略)
八、 定标/成交日期: (略)
九、 中标/成交结果:
合计(元): (略)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备注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市农村集体经济清查核资市级配套资金会计记账服务项目 | | 1 | | | | (略) | **华翼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 | **市城中区东大街10号(华翼大厦5楼) | (略)J |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成交单位:**华翼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略)J) 成交单位地址:**市城中区东大街10号(华翼大厦5楼) 成交内容:**市农村集体经济清查核资市级配套资金会计记账服务项目 成交总价:18.213万元(壹拾捌万贰仟壹佰叁拾元整) 服务期:2019年12月-2020年6月30日
废标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十、评审小组成员名单:李生廷(组长)、张(略)(采购单位代表)
十一、 其它事项:
1、本项目(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公告期限:自**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公告内容以《**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公告(略):《**(略),《**(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传真:/
地址:**省**市城东区南**路66号1号楼2层66-4号
2、采购人名称:(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传真:/
地址:(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