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熙海****公司100%股权(羌城·滨**房产) |
**熙海****公司100%股权(羌城·滨**房产) | |||||
**** | 挂牌价格(万元):2200 | —— | |||
10个工作日 | 首次挂牌起始日期:2019-11-05 | ||||
不涉及 | 挂牌截止日期:2019-12-16 |
**熙海****公司注册于2016年7月25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有:旅游项目开发与管理;农业观光旅游;园林绿地及市政工程项目设计、施工;农副产品加工及销售;餐饮服务;文化、广告、会展、婚庆项目策划与施工;中药材种植与羌医、羌药开发与经营管理;物业、家政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酒店管理与咨询;财务管理与咨询(不含投资咨询);商务信息管理与咨询;住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2200 | |||||
一次性 | |||||
一、本次交易****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 |||||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 |||||
一、转让标的简介 **熙海****公司注册于2016年7月25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有:旅游项目开发与管理;农业观光旅游;园林绿地及市政工程项目设计、施工;农副产品加工及销售;餐饮服务;文化、广告、会展、婚庆项目策划与施工;中药材种植与羌医、羌药开发与经营管理;物业、家政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酒店管理与咨询;财务管理与咨询(不含投资咨询);商务信息管理与咨询;住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公司现状 公司股东为两个自然股东,分别持股51%、49%。目前公司主要资产有:“羌城·滨**”项目。 三、“羌城·滨**”项目分析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羌城·滨**”项目位于**县城内凤仪镇西羌大道(国道213线)与**路**处,是通往**、**等旅游景区的重要线路,地理位置优越。 项目总占地面积1659㎡,总建筑面积3884㎡,总共五层(含地下室一层),****餐厅、花园茶楼。 目前项目已完成全部主体建设和部分水电、消防施工,****酒店室内装修及大厅、餐厅、茶楼等配套设施施工,以及外围整体环境的打造。 (二)项目来历 “羌城·滨**”****政府解决征地问题而来,****公司独立**,无任何遗留问题。 (三)证件状况文件 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不动产权证齐全,房屋无抵押担保。 (四)市场定位 公****酒店的2s系列,主要目的是将汉庭品牌的知****集团庞大的会员基数和**本身丰富的游客**相结合,把**汉庭****酒店的标杆产品推向市场,其主要针对的群体覆盖了出行人群中的一般收入以及中等或中等以上收入的旅游、商务以及其他各类型的客户,拥有广泛的客源。 (五)建造的过程和保证 ****酒店方面的设计也已完成,室内水电、电梯及消防也已基本完工,进场装修后最快两个月即可营业。 四、市场预期 **对外交通以公路为主,“羌城·滨**”项目所处的国道213线是通往**、**的重要交通线路,每年接待游客300万人次以上。 ****酒店虽然数量众多,但行业水平参差不齐,高质量、****酒店屈指可数,所****酒店经营状况并不乐观,但目****酒店七天连锁仍能长期保持良好入住率。 五、其他披露事项 1.本次股权转让所涉及税、费按照国家规定由转让方、受让方各自承担,涉及的经纪代理服务费用(交易服务费)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 2.意向受让方如拟报名参与受让,需自行对标的企业进行了解(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企业负债结构、股权结构、业务情况等方面的风险等),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交所报名则视为认同上述风险,成功受让后,受让方不得以标的企业可能存在或潜在的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商业风险、法律风险等理由向转让方提出补偿或扣减股权转让款。 3.在受让方全款支付完毕并****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30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权证变更手续。 4.本次股权转让的标的不存在抵押、担保、质押和司法冻结等限制转让的情形,不附带任何或有负债或其他潜在责任,亦不存在任何针对该股权的争议、仲裁及诉讼等情形。 | |||||
不参与 | |||||
300 | |||||
2019-12-16 17:00:00 | |||||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不支持现金交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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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行 | |||||
741********00211211 | |||||
注:产权交易当事人没有约定保证金处置方法的,按照《****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 |||||
一、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交纳的保证金原则上应首先冲抵其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依据公告要求或合同等其他相关规定,转为交易价款或其他款项。其他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投资方无正当理由拒不签署交易合同,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2、交易合同生效后,投资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三、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本所有权以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总额为限,并在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投资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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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 |||||
网络报价 |
王老师 |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028-****5708 |
王老师 |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028-****3311 |
总则 ****(以下简称“本所”)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所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所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所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条第四产权(www.****.com)为本所指定的网上交易平台,意向方通过第四产权平台参与交易。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五条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过第四产权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六条本所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本所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所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七条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八条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照第四产权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所指定账户为准)。****银行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并按照提示正确填写识别码。若因意向方未填写识别码或识别码填报错误造成其无法及时参与交易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担责任。 非本人账户划转保证金的,意向方应当提供本所认可的代付相关证明材料。 第九条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参考性文本】,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条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所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所将不予受理。 第十二条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十三条本所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通过第四产权平台向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四条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交易所网络竞价操作规则》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五条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所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六条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一)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方的,即视为交易成功; (二)公告期限届满后,若征集到2家及以上合格意向方的,本所按照公告和交易规则的要求,确认其中1家意向方符合签约条件的,即视为交易成功; (三)公告要求的其他应当视为交易成功的情形。 第十七条本所按照《****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八条交易成功后,本所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十九条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本所。 |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交易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交易所(以下简称“西南联交所”)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西南联交所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济和市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西南联交所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西南联交所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西南联交所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西南联交所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西南联交所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资者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西南联交所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详见《****交易所交易业务通用规则》第八章。 3.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与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西南联交所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西南联交所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西南联交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对本风险提示书无异议的,请在阅知后予以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