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
(略) | ||||||||
DSCQ2(略) | 首次挂牌公告期:10(略) | |||||||
(略) | 挂牌截止日期:****-12-09 | |||||||
否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否 |
(略) (一)标的1为解放路一段57号营业房(原豪悦商务酒店),共四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约****㎡。 (二)标的2为滨河路一段1处房屋,砖混结构,建筑面积约150㎡。 (略)㎡。 (四)本次租赁标的均为空置状态,以实物现状移交为准。 (五)本次租赁标的均以实物现状移交为准。 二、租赁用途和租赁方式: (一)租赁用途:使用租赁标的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石棉(略)。 (二)租赁方式:委托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面向社会实施挂牌招租,每个(略)。 三、报名即视为对标的现状无异议,不影响本次成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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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雅洲资产评估事务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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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棉县腾龙甲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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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资产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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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 | ||||||||||||||||||||||||||||||||||||||||||||||||||||||||||
详见(略) | ||||||||||||||||||||||||||||||||||||||||||||||||||||||||||
一、首年租金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租金按年度支付,以后每年度租金应在上一年度期满前30日内一次性通过银(略) 二、出租方和承租方应于成交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三、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应当按照《西南(略)(投资方)》(西南联交【****】41号)资产招(略)。 四、付款期限:一次性付款: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10(略) | ||||||||||||||||||||||||||||||||||||||||||||||||||||||||||
一、意向承租方对租赁标的进行装饰装修和改造,不改变房屋现有建筑主体结构,同时,须遵守国家有关房屋建筑和装饰装修的规范、规定。意向承租方对租赁房屋(略) 二、租赁期内,对租赁房屋水、电等所有基础设施的维修维护责任和涉及的一切费用由意向承租方自行负责。 三、租赁期内,意向承租方须做好租赁房屋防火、防盗、安全完整等所有相关工作,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经济与法律责任。 四、意向承租方使用租赁房屋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石棉县城区规划要求,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经济与法律责任。 五、租赁期满后,意向承租方租赁(略),不能搬迁、不可拆除及撤离的部分,意向承租方不得毁损,并需同所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一道无条件、无偿、完好地交还出租方,否则,由此造成的责任及损失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对能够搬迁、能够拆除及能够撤离的部分,意向承租方须在租赁合同到期后10个工作日内自行撤离,否则视为放弃,其产权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六、意向承租方须按约定时限交清房租。 七、意向承租方在租赁期内仅拥有所承租房屋的使用权;不得改变承租房屋的用途;不得将承租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私自调换使用;不得将承租房屋变卖,设置抵押、担保或变相进行此类活动(略) 八、意向承租方须服从并遵守出租方对出租资产的管理规定及租赁资产所在小区物管、自管委等相关单位的管理规定。 九、意向承租方在租赁合同终止时,须结清房屋租金及相关费用(水、电费等),办结相关手续。 十、意向承租方除了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同时还需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 十一、出(略),由出租方在规定时间向承租方移交租赁标的物,且以租赁标的物实物移交为准。 十二、意向(略),现场踏勘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及和安全等所有责任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十三、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前对租赁标的物实际面积、租赁用途限制等情况进行调查。意向承租方报名则视为其对租赁标的物面积及其他情况无异议,不影响(略)。 十四、在竞租成功后由出租方通知签(略) 十五、其他(略)。 | ||||||||||||||||||||||||||||||||||||||||||||||||||||||||||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本(略)。 | ||||||||||||||||||||||||||||||||||||||||||||||||||||||||||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 ||||||||||||||||||||||||||||||||||||||||||||||||||||||||||
一、标的1租赁期限为9年,自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算。前四年各年度租金按照成交价交纳,第五年至第七年度租金(略)交纳。 二、标的2、标的3、标的4、标的5租赁期限均为5年,自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算。前三年各年度租金按照成交价交纳,第四年至第五年度租金按照在成交价的基础上上浮5%的标准交纳。 三、出租方承诺在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交纳了第一年租金后,由出租(略),且以租赁标的(略)。 四、意向承租方可自行组织现场踏勘,现场踏勘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和责任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五、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前对租赁标的物实际面积、租赁用途限制等情况进行调查。意向承租方报名则视为其对租赁标的物面积及其他情况无异议,不影响本次成交及租赁价格。 | ||||||||||||||||||||||||||||||||||||||||||||||||||||||||||
详见子资产公告 | ||||||||||||||||||||||||||||||||||||||||||||||||||||||||||
****-12-09 17:(略) | ||||||||||||||||||||||||||||||||||||||||||||||||||||||||||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不支持现金交纳。 | ||||||||||||||||||||||||||||||||||||||||||||||||||||||||||
西南联合(略) | ||||||||||||||||||||||||||||||||||||||||||||||||||||||||||
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 ||||||||||||||||||||||||||||||||||||||||||||||||||||||||||
(略) | ||||||||||||||||||||||||||||||||||||||||||||||||||||||||||
注:产权交易当事(略),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 ||||||||||||||||||||||||||||||||||||||||||||||||||||||||||
一、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交纳的保证金原则上应首先冲抵其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依据公告要求或合同等其他相关规定,转为交易价款或其他款项。其他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投资(略),投资方无正当(略),且逾期时间(略) 2、交易合同生效后,投资方无(略),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三、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本所有权以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总额为限,并在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投资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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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 ||||||||||||||||||||||||||||||||||||||||||||||||||||||||||
网络报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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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准 |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略) |
李凤 |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略) |
总则 第一条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略)。 本所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所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所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条第四产权((略)com)为本所指定的网上交易平台,意向方通过第四产权平台参与交易。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五条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过第四产权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六条本所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略)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所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七条意(略),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八条意(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所指定账户为准)。意向方须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并按照提示正确填写识别码。若因意向方未填写识别码或(略)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担责任。 非本人账户划转保证金的,意向方应当提供(略)。 第九条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略)。 (二)联合体各(略)参考性文本】,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略) 2、联(略),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略),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条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所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所将不予受理。 第十二条(略),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关于(略) 第十三条本所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通过第(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四条意向方(略),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操作规则》的相关规定。 关于(略) 第十五条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所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六条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一)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方的,即视为交易成功; (二)公告期限届满后,若征集到2家及以上合格意向方的,本所按照公告和交易规则的要求,确认其中1家意向方符合签约条件的,即视为交易成功; (三)公告要求的其他应当视为交易成功的情形。 第十七条本所按照《西南联(略)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八条交易成功后,本所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十九条(略)。 |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略),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略)。 尊敬的投资者: 您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西南联交所”)参与交易时,可能会(略)。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西南联交所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济和市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西南联交所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西南联交所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西南联交所根据转让方(融资(略))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西南联交所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西南联(略)。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略),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资者在提交交(略),请认真阅读《西南联合(略)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略),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详见《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业务通用规则》第八章。 3.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与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略)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略)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西南联交所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略)行(略)。 西南联交所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略),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西南联交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略),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对本风险提示书无异议的,请在阅知后予以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