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GC(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12-09 12:00:00 |
提交疑问截止时间: | (略)7:00:00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略) |
开标时间: | (略) | ||
正式公告 |
本招标项目国道G508峪耳崖至大地段改建工程施工监理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国道G508峪耳崖至大地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基础[****]****号)、核准文号(冀发改招标核【****】288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以《关于国道G508峪耳崖至大地段改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冀交函基【****】626号)批准,项目业主为(略),建设资金来自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补助及地方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起于宽城县峪耳崖镇三道河子(略)74+792)相接,止于宽城县东大地乡瓦房沟村,与国道G508旧路(桩号K188+050)顺接。路线全长11.650公里。全线共设大桥424.16米(略).5米/2座,与等级路立体交叉1处,与等级路平交7处。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整体式路基宽21.0米,分离式路基宽10.5米。桥梁设计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略)执行。 监理服务期:工程开工前准备(略),本项目工程施工计划开工日期****年3月,计划竣工日期****年11月,计划施工工期33个月,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监理服务期为57个月。
??2.2招标范围:招标(略)本项目设一级监理机构,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以下简称“总监办”),本次招标(略),监理服务的工程范围:国道G508峪耳崖至大地段改建工程的路基、路面、桥涵(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最低要求: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交通运输部批准的公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且投标人已被纳入交通运输部公路监理(略)
??3.1.2业绩要求:最低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内(****年12月1日至****年12月1日。以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一项单项合同的里程长度不少于10公里的新建或改(扩)建一级(或以上等级)公路工程(含路(略))施工监理业绩和一项单洞长度不少于****米的新建公路隧道工程施工监理业绩(一个或一个以上监理合同中同时包含资格(略)
??3.1.3信誉要求:最低要求:投标人在近一年((略)不曾在公路项目监理中违约被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3.1.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最低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交通运输部监理工程师资格,高级职称,公路工程或相关专业;近五年内(****年12月1日至****年12月1日。以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一项单项合同的里程长度不少于10公里的新建或改(扩)建一级(或以上等级)公路工程(含路基或路面工程)和一项单洞长度不少于****米的新建公路隧道工程施工监理的驻地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一个或一个以上监理合同中同时包含资格审查条件中所要求的工程内容的均予以认可。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略)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略)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略)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 12:00至****-12-09 12:00,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101.75.247.253/cdggfwpt-home-web/)投标用户模块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略)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略)/cdggfwpt-home-web/),使用投标人北京CA数字证书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完成后必须点击“确认签名”;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承德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本项目开标厅(承德市双桥区武烈路153-1号) 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略)com.cn/)、河北交通招投标网(http://(略)gov.cn/)、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略)247.253/cdggfwpt-home-web/)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略) | |
地址: | 承德市开发西区闫营子38号2号楼 | 地址: | 石家庄市新华区华西路19号 |
邮编: | (略) | 邮编: | (略) |
联系人: | (略) | 联系人: | (略) |
电话: | (略) | 电话: | (略)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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