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人民医院微波消融治疗仪(二次)澄清公告
(略)微波消融治疗仪(二次)澄清公告
(略)(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略)(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对微波消融治疗仪(二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因招标文件内容有更正,特此澄清公告如下: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中“三、主要技术参数和指标(二)”的(略)(单台配置清单)”中“4、工作站电脑(21寸高清液晶显示器)*1”更正为“4、工作站电脑*1”。
如招标文件其它部分与本文有不符的地方,以本文更正事项为准,其它事项不变。
联系事项:
(1)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布吉路****号中设广场B座307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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