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施工招标公告
****-12-05
本招标项目(略)已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镇发改项目【****】1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资金(**州水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略)
2.2 项目规模:龙溪(略),引道工程250米,按四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略),汽车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II级。桥梁宽度为净5.0米(行车道)+2*0.5米(护栏),全宽6米。引道路基宽度4.5米。设计洪水频率中桥1/50,涵洞不作规定。地震动峰值加速度:等于0.05g,抗震设防烈度(略),另外,库周生产便道6.78Km。
2.3 计划工期:(略)
2.4 招标范围:(略)
2.5 标段划分:(略)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略)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12月06日00时00分至****年12月11日00时00分(**时间,下同),在**州公共**网上交易系统(http://(略)gov.cn:****/qdnhy)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12月06日00时00分至****年12月11日00时00分(**时间,下同),登录**州公共**网上交易系统(http://(略)gov.cn:****/qdnhy)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4时30分,地点为**苗族侗族自治州公共**交易中心(**省**市博南新区荷香居3-4栋裙楼3楼大厅)。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4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州公共**网上交易系统(http://(略)gov.cn:****/qdnhy)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略)。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无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交易平台(**省﹒**州)(http://(略)gov.cn)上上发布。
无
**县交通运输局 | 招标代理机构:**海柏纳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县 | 地址:**市金山大道1号A幢21层06号(裕豪(略)) |
/ | 邮编:(略) |
杨再海 | 联系人:刘雪艳 |
/ | 电话:(略) |
(略) | 手机号码:(略) |
/ | 传真:/ |
开户银行: |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 |
银行账号: |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