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委托(略)承担《(略)新型电子材料及30KW/10MW液流电池储能设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向公众公开其有关环境保护信息,让公众充分了解实情,取得公众的谅解和支持,并使项目在运行过程中可能引起的环境问题在评价中得以辩析,以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具体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略)新型电子材料及30KW/10MW液流电池储能设备项目位于(略),占地面积54.5亩,总投资15000万元。该项目于2019年9月30日经淮北市发展改革委备案(项目编码:2019-340664-26-03-024994)。项目建成后可生产阻燃剂二乙基次磷酸铝5000吨/年、磷酸锆1000吨/年、碳酸锆5000吨/年、电池隔膜材料500000平方米/年、5000套30KW/10MW液流电池储能设备。
二、施工期和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施工期环境污染及治理措施:施工期废水污染主要有施工区地面清洗和施工机械、建材冲洗产生的废水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回用;修建临时沉淀池,对施工废水沉淀后回用;大气污染主要是扬尘,拟对进场道路适时洒水抑尘;噪声污染主要是来自各种施工机械产生的施工噪声,施工过程必须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的有关规定。
(2)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①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循环冷却排污水、生活污水、地面保洁废水和初期雨水,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中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同时应满足(略)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接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回用于园区内企业,不外排。
②废气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粉尘、有机废气、氯化氢、氟化物,其中次磷酸钠投料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有机废气经两级活性炭纤维吸附、磺化聚苯乙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凝气经两级碱液吸收后再与二乙烯基磷酸铝生产线共用一套两级活性炭纤维吸附、干燥后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电池隔膜生产产生的乙醇经两级冷凝+两级纯水喷淋吸收后与二乙烯基磷酸铝生产线共用一套两级活性炭纤维吸附,上述废气经治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二乙烯基磷酸铝生产线复分解反应中硫酸铝投料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产品干燥、粉碎以及副产品干燥均通过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统一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磷酸锆反应生产的氯化氢经两级降膜吸收+两级纯水喷淋吸收;干燥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氟锆酸钾溶解过程中挥发的氢氟酸经两级冷凝+两级碱液吸收,干燥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上述处理后的废气统一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危废暂存间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负压收集后通过一套两级活性炭纤维吸附,然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废气经处理后锆化物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4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其余废气满足《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和附录A中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③噪声
项目区主要噪声源为烘干机、粉碎机、各种泵、空压机等设备,经采取减振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值均满足GB(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④固废
项目运营期危废厂内暂存后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除尘器(略),降膜吸收到的盐酸作为副产品外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固废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区域环境不产生明显影响。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规划要求。拟建项目实施后,通过采用各种污染防治措施,各项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排放的各种污染物不会降低评价区域大气、地表水、声和土壤环境质量原有功能级别。因此,评价认为,拟建项目在(略),在确保施工安装质量、严格执行“三同时”制(略),项目建设可行。
四、征(略)
1、建设单位名称:(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通讯地址:(略)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人:(略)
通讯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创新产业园二期F5栋1107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及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附件二 塑特新材料公众意见表.docx
附件一 塑特新材料征(略).pdf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实施地及其周围受影响的人群和团体代表,公众意见表具体见附件2。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及时间
在公告时间内,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通(略)
公示时间:公众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您的宝贵意见或建议。
(略)
2019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