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采购进口电子胃肠内窥镜系统设备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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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采购进口电子胃肠内窥 镜系统设备(二次)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略)采购进口电子胃肠内窥镜系 统设备(二次)项目 项目编号:(略) 采购方式:(略)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略) 采购日期: (略) 成交供应商名称:(略)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浙江省(略) 成交金额:(略)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评审委员会名单:(略) 采购人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采购机构名称:(略) 地址:(略)7-7号依水苑写字楼四楼 项目负责人:(略) 收费标准:(略) 公告期限:2019年 12月5日至2019年12月6日(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略) 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欣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 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略) 7-7号,联系电话:(略)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略) 向阜阳市颍州区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略)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 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略)、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略)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