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有围标、串标、卖标、买标行为的,经奉节县公安机关依法调查后,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两年内不得参加奉节县境内的投标活动,并列为黑名单,在相(略) 中标后无故放弃中标资格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总额的,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两年内不得参(略),在相关媒体上公示; 对不予退还的投标保证金,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转给采购人。 一、投标保证金的要求: 投标人按照《(略)关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启用网银收退系统的通知》(登载在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cqfj.gov.cn)的要求开通结算账户网上银行支付功能,自行在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注册时须通过“政府采购企业注册”,如已在“建设工程企业注册”的,还须在“政府采购企业注册”进行注册;若是自然人投标须通过“自然人注册”),注册完成后还须到(略)财务科进行账号审验。在本采购文件规定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已审验完成的结算账户,用网银支付方式一次性按分包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注册审验事宜按照上述《通知》办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审验时间,可提前办理注册审验事宜。 二、投标保证(略): 1.缴纳截止时间:(略)0:00(北京时间) 2.投标保证金金额:(略) 3.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 银行名称:(略) 银行账号:(略)-**** 银行账户名称:(略) 银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奉节夔州路支行 银行账号:(略) 银行账户名称:(略) 投标人所投项目对应上述两家银行帐户任意选择其一缴纳。 三、如有下列情况之一,采购人在开标现场退还其投标文件: 1、投标人没有在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和到(略)财务科进行账号审验的(注册时须通过“政府采购企业注册”,如已在“建设工程企业注册”的,还须在“政府采购企业注册”进行注册;若是自然人投标须通过“自然人注册”); 2、所缴(略)号不一致的; 3、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与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不相等的; 4、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在上述规定的缴纳截止时间后到账的; 5、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照相应分包的账号递交投标保证金的; 6、投标人所缴纳投标保证金显示异常,且所提供的缴纳投标保证金银行进账单原件的项目名称、标段、金额、到账时间等无法辩别、认定的。 四、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及其他注意事项: (1)投标人应(略),并经核实其投标保证金在上述规定要求前进入指定账户的为有效投标担保(各投标人在缴纳(略)); (2)投标人可提供所缴纳投标保证金银行进账单原件备查,若出现缴纳投标保证金异常的情况,请自行到(略)财务科办理查询及退还等事宜。 (3)投标保证金是否有效,由(略),根据各投标人缴纳保证金的项目及分包名称、金额、到账账号、到账时间进行汇总初审,将初审结果书面送监督小组认定。 (4)保证金退还: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到未中标人缴纳保证金的有效结算账户。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略)缴纳交易服务费、奉节县财政局采购办合同备案后(备案时需递交中标通知书原件、有效合同原件)不计息退还(合同备案后须递交一份备案表、合同原件到(略)交易二科)。财务科于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至其缴纳保证金的有效结算账户,财务科咨询电话:(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