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县曹寺乡菜区路建设及乡村道路两项工程监理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县曹寺乡菜区路建设及乡村道路两项工程已由青县人民政府以县长办公会议纪要[2019]185号、[2019]191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以/批准,项目业主为(略),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乡镇自筹,出资比例为财政拨款(出资比例78%)、乡镇自筹(出资比例22%),招标人为 (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青县 最高限价:(略).00元 监理服务期:开工前准备至缺陷责任期结束,13.5个月,其中施工阶段1.5个月、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12个月。 标段划分:本工程监理为1个监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略)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略),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12-06 09:00至2019-12-12 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图纸(略),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略)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12-26 09:00 ,投标人应于当日08:00至09:0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青县104国道中国银行办公楼四楼) 。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略) 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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