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莆田市涵江区新涵大街国光大厦后面的房地产(第二次拍卖)的公告(二次) 公告时间:(略)
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略)0时至2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延时规则详见《竞买人须知》)在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略)com,户名: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莆田市涵江区新涵大街国光大厦后面的房地产,该房产约于2004年建成;所在层次:1至4层,总层数4层;户型:南北朝向;土地性质:划拨用地;土地用途:住宅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不详;房屋所有权证号:莆市房权证涵江区字第HJ(略)号、莆市房涵江区共字第HJ(略)-1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莆国用(2003)第H(略)号、莆国用(2003)第H(略)号;总建筑面积1083.57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369.22平方米;建筑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装修情况:外墙为涂料粉刷及部分外墙装饰。至价值时点,估价对象住宅室内装修情况如下:入户门为防盗门,室内为木门;地板:为缸砖、瓷砖及木地板铺地;内墙面:涂料粉刷、木作饰面、部分瓷砖贴面及部分墙面装饰;天棚:涂料粉刷、木作吊顶及角线装饰;铝合金玻璃窗;楼梯设施齐全;水、电、厨房配套、卫浴配套设施齐全。属于中档装修。具体房产情况以评估报告及现场实物为准。
二、(略):本次拍卖以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拍卖,竞买人出价未达到保留价不成交。
起拍价:520万元 ;评估价:822.75万元;
增价幅度:(略)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略)12月22日的工作时间接受咨询;(略)午9时为现场展示看样时间,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略)。
特别提醒:竞买人请(略),未看样的亦(略),责任自负。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略)2时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六、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竞得者被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能竞得者被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
七、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略)7时前将拍卖成交价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额)通过银行转账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账号:(略))。
八、买受人应在2020年1月30日20时前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福建省莆田市(略))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拍卖成交的执行裁定书、用于办理过户手续的协助执行(略)。法院负责办理标的物他项权证的解除手续。
九、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土地出让金及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竞买人须知》。
业务咨询电话:(略),承办人:陈法官(执行员)。
举报监督电话:(略)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