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智能(略)
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告
**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受****局的委托,对其智能终端(略),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谈判文件编号:(略)
二、谈判内容:
采购预算:(略)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是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副本原件、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函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
(4)****年企业审计报告原件(成立不足一年(略));
(5)****年企业年报公示证明原件(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自行打印并加盖公司印章;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需要提供近期连续6个月(****年5月至10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原件;
(7)需要提供近期连续6个月((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相关材料原件(包括缴纳专用收据及清单,清单需显示投标企业法人、法人授权代表、项目负责人等与本项目相关人员缴纳情况。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企业,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供应商须提供信用承诺书,信用承诺书应当由供应商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亲自签署,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未承诺的,视同自愿放弃投标(响应)资格;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承诺的,依法依规处罚,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9)本项目不(略)。
四、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请于(略)12月11日(节假日除外,8:30-12:00,14:30-18:00)前来**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财政局103办公室)获取,获取谈判文件时提供以上要求资质原件并留存复印件一套。
五、递交谈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略)午3:00之前递交到**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六、谈判时间及地点:(略)午3:00在**财政局一楼采购交易厅进行谈判。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
采购单位联系人: (略)
**政府采购中心: (略)
**财政局政府(略)
二0一九年十二月三日
附件下载 | |||
****局智(略) 第二次.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