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潭市雨湖区姜畲镇尚源新村生态修复综合整治项目已由湘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湘潭市财政局以潭自然资发(****)51号批准立项并下发资金;资金来源全部为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湘潭市雨湖区姜畲镇尚源新村生态修复综合整治项目。
2.2 建设地点:(略)
2.3 建设规模:(略)
(略)万元。
2.4 工 期:(略)
2.5 质量要求:达到自然资源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标准及设计图纸要求。
2.6 标段划分:(略)
2.7招标范围:(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略) 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仅省外企业提供。
3.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略)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具有(略)(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须经投标人注册地所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示合格且过了公示期的方为有效)。
3.4、拟任项目负责人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并持有省级建设或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执业资格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无在建项目。
3.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至少配备3人,即: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略)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6、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略)年11月连续三个月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非法分包及违法转包。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略)。
3.9、根据潭公管办【****】1号文件《关于对项目申报和工程招投标领域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实行联合惩戒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评标时通过 信用湘潭 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 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 的信用情况,对存在相应违法行为的投标人作废标处理。
3.(略)违法企业名单(以全国(略))的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 ((略)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的,在惩戒期内不能参与投标。
3.11、投标人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在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情形。
3.12、在确定施工单位后,施工单位需及时进场施工。中标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施工单位必须签订合同;施工单位在签订合同15个工作日内原则上必须进场施工,如违反上述规定将取消施工单位中标资格。
3.13、对中标单位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进行押证管理。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原件中标后留存至招标代理机构,中标后上交有关部门进行押证管理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略)
5.2投标保证金形式:(略)
5.3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湘潭(略)http://(略)gov.cn/zlxz/****.jhtml)。
5.4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略)视为无效。
5.5投标保证金递交及到账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请从****年12月06日~****年12月13日 17 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略)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略),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投标人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规定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投标确认。
6.2 招标文(略),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的方式。招标(略)易中心网站(http://(略)gov.cn/)上发布。
6.4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略)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年12月30日14时30分,地点为湘潭市公(略)(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广电中心西侧尚玲珑小区A栋2楼)。
7.2 逾期送达(略)的投标文件,或投标(略).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到场参加开标会议,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否则,投标无效。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略)cn)、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略)gov.cn/)上进(略)(若公示不同步,公告起始时间、内容以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为准)。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湘潭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联系电话:(略)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一律无效,并赔偿招标人的全部损失。
10.2投标人(略),或有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略)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略)有利的,按照不合格投(略)。已被列为中标候(略),取消其中(略)。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 (略)
联 系 人: (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108号水岸天际(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
传 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