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纪要
E(略)
各有关单位:
东街街道办事处及周边旧屋区改造地块安置房项目(监理),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针对投标人的质疑及招标文件中存在的问题形成书面答疑纪要。
一、针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作出澄清如下:
1、《**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施工),应该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的要求吧!
答:(略)
2、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专用条款5.3“酬金按月支付,每月25日前监理人向委托人申报当月酬金(计算方式为:当月施工完成工程量的价款×70%×监理费用÷监理费计费额-监理违约处罚金额)。在工程施工期间,监理费按照施工合同价重新计取,调整后的监理费用按照所监理工程进度实际完成比例分次支付至70%, 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监理费的80%,经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算、区财政局批复后,款项付至监理费审结金额的97%,余款监理人和委托人按财政支付有关规定执行”,施工监理期间只支付到70%,太少了,建议修改为“酬金按月支付,每月25日前监理人向委托人申报当月酬金(计算方式为:当月施工完成工程量的价款×80%×监理费用÷监理费计费额-监理违约处罚金额)。在工程施工期间,监理费按照施工合同价重新计取,调整后的(略)90%, 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监理费的80%,经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算、区财政局批复后,款项付至监理费审结金额的100%”。
答:(略)
3、招标文件9.补充条款9.2.2中4.1(6)中4.1.3“工程总工期每延误一天违约金为人民币****元。违约金由委托人从监理人的工程款中抵扣”,建议在句首前增加“因监理人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工程总工期每延误一天违约金为人民币****元。违约金由委托人从监理人的工程款中抵扣”。
答:专用合同条款9.2.2款中的4.1.2条修改为:“因监理人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工程总工期每延误一天违约金为人民币****元。违约金由委托人从监理人的工程款中抵扣。”
4、招标文件9.补充条款9.2.4建议按****年新版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范本(GF-****-****)的“4.2.3 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银行同(略)
答:专用合同条款9.2.4款修改为:“4.2.3 委托人(略):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数”修改为“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数,最终以**市(略)。”
5、招标文件9.补充条款9.2.5中6.2.2、6.2.3建议按****年新版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范本(GF-(略)“ 6.2.2 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6.2.3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执行。
答:删除专用合同条款9.2.5中的,“6.2.2”和“6.2.3”条款。
6、招标文件9.补充条款9.2.7“闽建建[****]2号”已废止,建议删除。
答:删除《关于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网上办理的通知》(闽建建[****]2号)。
二、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作如下补充说明:
1、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8项11.4款修改为:“11.4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1.4.3(14)项目修改为:“在近三年内投标人,近五年内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略)。本答疑纪要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日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