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受****物资采购站的委托,****大队副食品配送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前来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一、项目内容
招标编号: ****
项目名称:保障大队副食品配送
二、招标内容
本项目服务地点为:**市**区**镇街道(占采购量90%)、**市**区中和桥60-1号(占采购量10%),服务期限为一年,具体如下:
包括但不限于蔬菜类、 肉类、禽蛋、水产类,调味品类,具体见本招标文件。年采购量共计90万元(人民币)。
本次采购将选定一家中标人作为服务期内的供应商,提供供应副食品保障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具有食品流通(或经营)许可证;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人2018年1月1日以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含各地区(如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查询结果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记录;2018年1月1日以来在“信用中国”官网 (http://www.****.cn/home)查询结果中未列入受惩黑名单记录;
(2)近2018年1月1日以来未列入《军队采购网供应商黑名单》。
(3)投标人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2019年12月6日至12月13日(09:00—11:30,14:30—16:30)(**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市**区颐和商厦17楼E座,报名联系人:宋扬,联系电话:025-****3022、159****9169
(三)发售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要求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食品流通(或经营)许可证;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四)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 投标开始时间:2019年12月27日14时00分(**时间)。
(二) 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7日14时30分(**时间)。
(三) 投标地点:**市**区颐和商厦17楼E座会议室。
(四) 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六、开标时间、地点
(一) 开标时间:2019年12月27日14时30分(**时间)。
(二) 开标地点:**市**区颐和商厦17楼E座会议室。
七、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cn/)、《军队采购网》(http://www.****.cn/)上同步发布。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宜
(一)采购单位联系人:张助理、王队长
联系电话:025-****1316、182****9292、158****0946
地 点 :**省**市
(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宋扬
地点:**市**区颐和商厦17楼E座
联系电话:025-****3022、159****9169
传 真:025-****3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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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