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略)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略)机械式立体车库设备维护保养项目采用(略)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响应。
一、项目编号:(略)
二、采购组织类型:(略)
三、采购方式:(略)
四、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1、本次(略)采购内容包括(略)机械式立体车库设备维护保养项目的全部服务内容。具体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
(1)服务期内的机械式立体停车库故障设备的检查、维护保养工作包括金属结构,如钢架、托架/车台、滑移导轨等;控制系统,存、取车操作面板及相应辅助设备;传动原件,所选马达应运转平稳、噪音小,且应附刹车装置;动力配电系统设备,设备所需(略)料辅料、涂装等。地面七层共计132个停车位。
(2)涉及的原有设施的保护、修补、拆装、损耗、恢复、系统改造调试、拆除(略)
2、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满1年。服务期满后,甲方根据(略),续签最多不超过2次,每次1年。
3、采购预算金额:(略)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一般条件
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略)
(2)具有良好的(略)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略),在经营活动中(略)。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
1.3截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略)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尚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内。联合体成员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特定资格条件
2.1具有机械式停车设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2.2 投标单位拟派人员不得少于2人,且拟派人员(略)(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2.3本项目(略)。
六、采购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时间:****年12月06日至****年12月11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年12月12日上午12:(略)
2.发售地点:杭州市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A座****室。
3.售价:(略)
4.获取采购文件方式:现场获取或电子邮件获取(将本公告要求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发送至(略),原件邮寄,并致电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获取);
现场获取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A座****室;
电子信箱:(略)
七、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略)
八、响应文件提交地址:杭州市香积寺路302号(略)204会议室。
九、磋商时间:(略)
十、磋商地址:杭州市香积寺路302号(略)204会议室。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
a.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b.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c.拟派项目组成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d.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或介绍信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e.报名登记表。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和获取磋商文件的,请将递交资料扫描件、单位开票信息和磋商文件购买款汇款凭证发送至电子邮箱,并电话联系代理机构确认报名资料。
标书费在报名(略)(响应供应商通过响应供应商单位银行账户汇出):
户名:(略)
开户: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墩支行
账号:(略)
备注:(略)机械式立体车库设备维护保养项目
3.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未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4.磋商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采购机构将(略),但该供应商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于自磋商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
5.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略)
6.参与磋商供应商应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供应商,如尚未注册,请在磋商截止时间前登录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略)gov.cn/)进行注册,具体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
7.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供应商应为浙江政府采购网的正式注册供应商。
十二、质疑和投诉
1.供应(略)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供应商应知其(略)。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指:
(1)对可以质疑的(略),为收到采购文件(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略)。
2.供应商对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略)门投诉。
3.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4.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5.质疑受理地点:杭州市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A座****室;
联系人:韩飞;联系电话:(略)。
十三、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略)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杭州市古墩路7(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件:(略)
(略)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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