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湄洲湾北岸一中路改造提升工程设计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略),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邀请 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福建省机电建筑设计研究院、宁德市路兴设计有限公司 3家投标人进行设计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略)
2)建设规模:本次改造(略),路宽30米,城市次干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30km/h,双向四车道。
3)投资总额:(略)
4)招标范围和内容:(略)
5)设计周期:设计周期为30天(包含设计文件审查后的修改和补充,不包括招标人组织图纸评审的时间及施工期服务时间)。
6)后续服务:从提供正式施工图文件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并配合审计。
7) 工程质量要求:(略)
3. 投标人的资格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略),并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为招标人邀请的企业;
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不分主、增项差别)企业;
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 中级市政或路桥工程师
职称证书,设计负责(略)(以职称证书上的工作单位为准,若职称证书没有体现工作单位的,须提供相关人员近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
4)投标人近(略)
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应(略)招标项目设计的能力;
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人自(略) 6 日起在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网(http://(略)gov.cn/)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2)招标人只接受书面投标文件。在核对投标人及其代表的身份时须提交书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编制并签字、盖章)及身份证原件。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略)
6. 投标(略)
本招标(略)叁仟元整 元整人民币,投标人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人缴交,未在开标前足额缴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拒绝接收(已接收的将予以退回)其投标文件。未中标人的保证(略),中标人的保证金在施工合同签定并递交履约保证金后退还。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北京时间 2019年 12 月 16 日 9 时 30 分至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号楼三楼会议室递交投标文件。
注: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还须携带参加人员个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同时在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网(http://(略)gov.cn/)发布招标公告。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山亭乡人民政府二楼 ,邮编: /
电话:(略)
联系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镇海街道东梅小区 ,邮编: /
电话:1 5 1 6 0 2 8 0 5 4 4 ,传真: /
联系人:(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