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公示
一、采购单编号:(略)
二、采购单位名称:(略)
三、采购标的名称: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财务共享服务系统实施项目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
1 | 财务共享服务系统实施项目 | 1 | 项 | ****-0(略) |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浦上大道208号红星点金商务中心 |
四、拟采购物资、施工或服务的说明:
(略)完成财务共享服务中心建设工作。
五、采用单一来源的原因及说明: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依照《关于加快推进财务共享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开展财务共享服务中心建设的工作。开发福建分公司财务共享中心软件系统,以目前大唐集团公司财务一体化系统的 Oracle EBS 平台为基础,采用“插件式”开发,通过与财务一体化系统、集团公司全面预算系统、资金调度系统、大唐网银系统、关联交易系统、融资管理系统及其他业务系统的集成,实现财务共享服务系统会计集中核算、资金集中支付、提供报表数据支撑等共享业务职能。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共享服务系统试点在山东公司率先开展,(略)中标该项目并完成系统开发及实施。其后扩大试点的8家二级单位,即河南公司、湖南公司、广西公司、陕西公司、山西公司、江苏公司、物资公司、京津冀公司(含原河北公司)的财务共享服务系统的建设工作也由(略)承接并实施。福建公司财务共享中心系统以集团公司共享服务平台为基础搭建,与集团公司财务一体化系统、资金调度系统、大唐网银系统及其他业务系统的集成。为保证财务共享中心数据与集团公司数据互通、接口统一、标准一致,集团公司要求由(略)实施。 综上情况,为保证我公司尽快完成集团下达的任务,我公司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完成财务共享服务中心系统项目建设,由(略)承接并实施,****年开始实施,****年6月完成。 根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采购管理规定(试行)》(大唐集团制〔****〕95号)中的“第二十六条(一)采用特定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只能从唯一的供应商处采购的;(三)因必须保证与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的”。本项目符合申请非招标采购方式,故拟选择(略)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六、拟定供应商名称:(略)
拟定供应商地址:长沙市岳麓区麓谷大道622号软件中心大楼103室
七、公示期限:(略) 至 ****-12-13 如对以上公示有异议,请与物资公司联系。
采购联系人:张生辉 电话:(略)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浦上大道208号红星点金商务中心 电子邮箱:(略)
物资公司联系人:张生辉 电话:(略)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浦上大道208号红星点金商务中心 电子邮箱:(略)
发布日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