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关于西安市高新区东西四号路以南陕(2018)西安市不动产权第(略)号土地一宗(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公告时间:(略)07 17:17:00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关于网络司法拍卖的声明 一、我院通(略),均上(略),无暗箱操作之可能,我院从未委托中介机构办理代拍、贷款、过户等相关事宜,意向竞买人需了解标的物详情请拨打公告、须知内的咨询电话;竞买人自行委托他人参与竞买、办理(略) 二、对于社会(略),借用(略),发布竞买公(略),招揽客户,要求签订合(略),收取中介手(略),或承诺标的物以起拍价或者显著低于市场价成交,要求支付高额代拍费用之行为,竞买人务必保持警惕。 三、我院竞拍标的物竞买成功后须在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尾款,否则视为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 拍卖公告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将于(略)0时至(略)0时止(延时除外)在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略)com/029/16 ),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西安市高新区东西四号路以南陕(2018)西安市不动产权第(略)号土地一宗。 起拍价:1479万元,保证金:100万元,增价幅度:7万元。 估价对象为厂区用地,整个厂区有围墙维护,地上(略),宗地西南部分有基坑,其余大部为空地,摘自评估报告,详情请自行下载评估报告查看。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拍卖开始前一日(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咨询同伦拍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咨询房产具体情况及引领看样事宜。联系电话:(略)。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略)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略))参与拍卖。竞买人委托他人拍卖的,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法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略)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略),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七、标的(略),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因本次拍卖标的的(略)的各项税费,因此在拍卖成交后所有权人应缴纳的税费由买受人预付(有关房屋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国土、所在楼盘的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48小时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略) 十一、本标的物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通知了申请执行人,没有接到通知的当事人,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 十二、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略),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略),拍卖余款在拍卖结束后五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资金性质:案款专户) 开户银行:(略) 银行帐号:(略)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略)。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略),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略)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四、依照法释〔(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拍辅咨询电话: (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网拍办公室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淘宝技术咨询:(略)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