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永晟燃气安装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
吉林省永晟燃气安装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
信息来源:http://(略)gov.cn/ 挂牌日期:(略)
长公-GY-CQ[(略) |
吉林省永晟燃气安装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 |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
长春长港燃气有限公司 |
100 |
1,699.86万元 人民币 |
29 |
(略) |
网络竞价 |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一次性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受让方应以有利于标的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为受让目的,积极履行股东权利和义务,维护原股东合法权益,维护并必须保证企业目前在职职工队伍稳定。 |
1. 意向受让方须在登记截止时间前,交纳交易保(略)(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 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略),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动态(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略)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3.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略):(1)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略),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3)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略)(4)受让方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的;(5)信息披露公(略)(6)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或交易中心造成损失的。4.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略),以及已完成(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略)资格,决定是否申请本次受让,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5.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1)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次转让的所有披露之法律文件,包括审计(略),已经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略),在递交意向受让申请后,不以不了(略)或拒付交易价款。(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按时支付全部转让价款,自被确定为受让方后10个(略)由受让方办理,转让方配合和协助受让方办理股权转让的行政审批手续及工商变更手续。7.本次转让涉及的税费,由双方按照有关规定各自缴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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