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用电在线监测系统建设项目CZB42019131-A1成交公告
****开发区企业用电在线监测系统建设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 |||
项目名称:****开发区企业用电在线监测系统建设项目 | |||
项目编号:**** | |||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 |||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12月03日 | |||
采购日期:2019年12月06日 | |||
成交供应商名称:**** | |||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开发区铜冠大道99号 | |||
成交金额:580000.00元 | |||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企业用电在线监测系统,580000 | |||
评审委员会名单: | |||
陈仲春 | |||
陈芳 | |||
许明建 | |||
采购人名称: **** | |||
地址:**** | |||
联系人:陈主任 | |||
联系方式:0566-****030 | |||
采购机构名称:**** | |||
地址:**省**市铜商品市场侧二楼 | |||
项目负责人:陈芳 | 联系电话:153****8033 | ||
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皖价服(2011)70号文规定的标准向中标人收取 | 收费金额:0.87万元 | ||
公告期限:2019年12月09日至2019年12月10日(1个工作日) | |||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池****服务中心,联系电话:153****8033。 | |||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同级财政部门采购处提出投诉。 | |||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 |||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 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 知如下: | |||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
三、其他 | |||
第二名:**** | |||
特此公告。 | |||
**** 2019年12月09日 | |||
doc120619-********1459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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