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桥区教体局-平桥区肖王乡刘湖小学食宿楼、五里镇顾店村小学教学楼和小学餐厅维修/改造工程-成交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小学食宿楼、****小学****餐厅维修改造工程 | ||||||||||||
二、采购项目编号:**** | ||||||||||||
三、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11月14日 | ||||||||||||
四、评审日期:2019年11月28日 | ||||||||||||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六、成交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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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采购小组成员名单 | ||||||||||||
闫玉华(业主评委)、林天新、焦二中 | ||||||||||||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 | ||||||||||||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中标价的1%计取 | ||||||||||||
九、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
本次中标公告在《****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19年12月09日 至 2019年12月10日 | ||||||||||||
十、其他 | ||||||||||||
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7、经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以质疑书接收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的质疑书将不予受理。 | ||||||||||||
十一、联系方式 | ||||||||||||
1. 采购人:**** | ||||||||||||
地址:**市**区平西路 | ||||||||||||
联系人:余道军 | ||||||||||||
联系方式:0376-****129 | ||||||||||||
2.采购代理机构:**** | ||||||||||||
地址:**长途汽车东站汽车出口北三十米路东铁门 | ||||||||||||
联系人:叶女士 | ||||||||||||
联系方式:138****3117 | ||||||||||||
发布人:张笑中 | ||||||||||||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0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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