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JKCG-CS-(略)-1 采购人(全称): (略)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略)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略)(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略) (2)项目名称: 长****局泉塘派出所群防群治促进矛盾调解中心设备设施采购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略)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略) 3.2 履行地点:(略)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1、中标(略),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2、中标人负责产品在交付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3、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安装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4.2 收款账户: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星城支行(**方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略))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略).2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0,说明:采购人依据工作开展的进度进行支付,完成设计工作并经泉塘派出所认可后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货到(略)并经泉塘派出所验收合格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7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5,说明:(略)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0,说明:在质保期(一年)满后(无纠纷)15日历日内一次性无息支付,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略) 5.2 质量要求 1、中标人在交货时提供所有货物对应的检验合格证书以及包括且不限于使用说明书、维修保养手册等文件。 2、中标人应保证所提供产品是原厂制造的,产品(略),符合(略)。 3、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由中标人实行印章零部件的包修、包换、包退,并负责承(略)。中标人承诺包修、包换、包退的标准高于国家三包政策的,按中标人承诺标准执行;低于国家三包政策的,按国家三包政策执行。 4、投标人在质保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 (1)电话咨询 中标人应当(略),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2)现场响应 采购人遇到使(略),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中标人应在在服务大厅现场进行处理,确保产品正常工作;无法在2小时内解决的,应在12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使企业能够正常使用。质保期内因售后服务不及时而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中标人应当对采购人予以足额赔偿并采取措施消除影响。 (3)技术升级 保质期内,如果中标人的产品技术升级,供应商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略),中标人和制造商应对采购人购买的产品进行升级服务。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一)初验 1.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乙方书面通知甲方进行初验。甲方初验时间(略)。 2.到货初验时,甲方(略),型号、数量、外观检验合格的,视为初验合格,初验合格的签发验收单。初验不合格的,应在3 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不签发验收单,直至乙方整改至符合要求。初验合格不代表对合同设备的接受及质量的认可,不能对抗在合同设备的安装、调(略)方依照合同约定对甲方负有的包括合同货物质量在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甲方签发验收单后,乙方负责存放和保管。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负责处理。乙方处理完后3个工作日内,应对纠正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再次验收,由此产生的逾期交付责任,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终验 1.乙方(略)合格报告的,视为终验合格。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略),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略),由甲方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7.违约责任质量瑕疵的(略)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略),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略),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略)。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略)。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略)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7.2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略)。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略),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本合同第20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略)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略)(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略)。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略)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满足其他商务条款 注:政府采购合(略)。 政府采购合(略),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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