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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年度梧州市藤县藤州镇、太平镇、和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WZZC(略)-ZHZB )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年度梧州市藤县藤州镇、太平镇、和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梧州市农业农村局以 《梧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年度梧州市藤县藤州镇、太平镇、和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梧农局复〔****〕35号)批复了初步设计,藤县财政局以《关于下达****年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7号)下达了投资计划和补助资金分配表。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投资并已经落实,招标人为(略),招标代理机构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年度梧州市藤县藤州镇、太平镇、和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2项目编号:WZZC201(略) 2.3标段划分:Ⅰ标段:****年度梧州市藤县藤州镇、太平镇、和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梧州市藤县藤州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Ⅱ标段:****年度(略)建设项目(梧州市藤县太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III标段:****年度梧州市藤县藤州镇、太平镇、和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梧州市藤县和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4工程建设地点:Ⅰ标段:藤县藤州镇积和村、丽新村、平政村。Ⅱ标段:藤县太平镇陈垌村、柴咀村;III标段:藤县和平镇石桥村、新良村、志成村、座垌村、屯江村、木依村。 2.5建设内容:Ⅰ标段:藤县藤州镇积和村、丽新村、平政村:主要建设灌溉和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等(详见发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Ⅱ标段:藤县太平镇(略):主要建设灌溉和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等(详见发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III标段:藤县和平镇各村(石桥村、新良村、志成村、座垌村、屯江村、木依村):主要建设灌溉和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等(详见发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6合同预算价:总合同预算价:(略).00元。其中Ⅰ标段(略).00元;Ⅱ标段(略).00元;III标段(略).00元 2.7Ⅰ、Ⅱ、I(略):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合同总工期180日历天。 2.8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年度梧州市藤县藤州镇、太平镇、和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发标图纸清单内所有工作内容(详见各标段的发(略))。 3. 投标(略) 3.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事业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且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不接受有在建、已中(略) 3.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为网上下载。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潜在投标人自行在http://(略)com/gxtxzbw/(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免费下载。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梧州市政府采购网》《(略) 6. 递交投标(略)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略),下同)为****年12月30日9时00分,地点为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详见二楼大厅指示牌)。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若投标人未将(略),招标人拒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7.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注:本项目所有投标人均可参加某个标段的投标,也可参(略),同一投标人(略)。评标顺序为Ⅰ标段→Ⅱ标段→Ⅲ标段(例:投标人在(略),以此类推)。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略) 进度款支付方式:进度款按月支付,付款金额为当月确认实际完成工程量款项的 80%。竣工验收合格后进行工程结算,按审计部门审定后的结算总价支付到 97%,结算审定后 30 天内支付,其中工程结算由审计部门审核,并经双方同意确认。工程结算价款的 3%作为质量保修金,期满后 1 个月内支付,不计利息。 9. 其他事项 投标保证金:Ⅰ标段:人民币壹拾肆万捌仟元整(?(略)元)(须足额交纳);Ⅱ标段:人民币壹拾贰万伍仟元整(?(略).00元)(须足额交纳);III标段:人民币贰拾叁万柒仟元整(?(略).00元)(须足额交纳)。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或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禁止采用现钞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至指定账户并且到账【开户名称: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广西藤县桂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账号:(略)-****】;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当递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系人: (略) 电 话:(略) 电子信箱:(略) 监督部门:藤县水利局、藤县发改局、藤县财政局、藤县县政府办 招标代理机构:(略) 招标人:(略) (略) 10 日 一标(略).pdf二标工程量分类清单.pdf三标工程量分类清单.pdf****年度梧州市藤县藤州镇、太平镇、和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doc 图纸链接:https://(略)com/s/1HxgW6gnDT1dXAocg41tEng提取码:(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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