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斗门区园林绿化所2020年时花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澄清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年时花采购项目(一期) | ||
品目 | 服务(略) | ||
采购单位 | (略) | ||
行政区域 | 珠海市 | 公告时间 | (略) 11:(略) |
首次公告日期 | (略) | 更正日期 | (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略) | ||
项目联系电话 | (略) | ||
采购单位 |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略)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略) | 珠海市香洲洲山路13号A座三楼((略))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略) |
项目名称:(略)****年时花采购项目(一期)
项目编号:(略)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项目联系电话:(略)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略)
本次变更日期:(略)
原公告项目名称:(略)****年时花采购项目(一期)
原公告地址:广东(略)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网
三、更正事项、内容:
各投标人:
(略)****年时花采购项目(一期)(项目编号:(略))招标文件澄清如下:
- 招标文件第12.1中,“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届满二个工作日前(到账截止时间为:****年12月19日09:30 )将投标保证金转到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保证金账户(请注明招标编号)”。前后截止时间要求不一致,以“到账截止时间为:****年12月19日09:30”为准。
- 在评分细则中,第2项“注明中的投标文件(略)同载明的日期为准”与第8项说明“类似工程业绩的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不一致,以“注明中的投标文件中相关业绩合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时间以合同载明的日期为准”为准。
- 在评分细则中,第3项要求“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苗圃场的营业执照、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在有效期内”,由于(略),现已无(略),以营业执照代替即可。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略)
采购单位地址:(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略)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略)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珠海市香洲洲山路13号A座三楼((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略)
相关公告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