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杏厦110(略)
公开时间:(略)12月18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杏厦110千伏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
二、建设地点:(略)
三、建设单位:(略)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略)
五、(略):
本项目位于**市**市龙湖镇石厦村,变电站本期扩建主变规模为1×63MVA,无新增11(略),新增10kV(略)。具体建设内容、设备型号等以报告表核定为准。
六、主要环(略)
1、水环境:
变电站施工(略)。施工期变电站产生的生活污水包括粪便污水、洗涤污水等。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站内原有生活污水处理系统。
运营期安保值守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变电站内已建的化粪池处理后,用于站内绿化不外排。机组检修或突发事故产生的油污水排入拟建25m3事故油池,由专业单位统一收集处理,严禁外排。
2、电磁环境:
本工程扩建完工投产后,工频电、磁场强度应符合GB(略)磁环境控制限值》要求,即工频电场小于4kV/m,磁感应强度小于100μT。
3、(略):
本项目为变电站扩建工程,工程量较小,且施工均在站内进行,不会影响到变电站围墙外区域。
4、(略):
项目施工期采取施工场地围挡、喷淋、洒水等有效措施控制施工扬尘,施工粉尘排放执行GB(略)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要求。
5、噪声环境:
项目施工期将采用先进工艺和低噪声设备控制施工噪声。施工噪声执行GB(略)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的有关规定,午间、夜间施工应报**生态环境局批准。
项目运营期将选用低噪声水平的电气设备,并对主要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措施,变电(略)标准》2类。
6、固体废物:
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建筑垃圾与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施工期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应分别堆放,委托环卫部门妥善处理,及时清运。项目运(略),不能回用利用的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七、公众参与
环评(略),采取网上公示、现场张贴布告等形式开展公众参与。公示期间,均未收(略)。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略),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略)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略):
电话(传真):(略)
地址:**市丰泽区**街道海星街100号**大厦(市政府旁)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核审批科
邮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