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租)澄清公告
受委托,原定于2019年12月18日上午9:30在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交易厅举行拍卖(租)会,补充澄清公告如下:
序号 | 管理(略) | 房屋地址 | 建筑面积(㎡) | 拟定用途 | 起租价(元/月) | 保护价 (元/月) | 竞租保证金(元) | 租赁 期限 | 备注 |
17 | 三元区文笔路11号3幢一层2号店 | 三元区(略) | 313.53 | 合法经营 | 6270 | 9405 | 19000 | 三年 | 有原承租人,有特别声明 |
一、本次拍卖会(略):
(一)三明市三元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1)本次公开竞租房屋一览表中所有标的物均以现状出租,无装修期。
(2)本次公(略),原承租人有优先承租权,同时针对有原(略)(为起租价的150%)。
(3)本次公开竞租房屋一览表序号17、20标的物出租方有特别声明:17号标的物大门左侧第一间门面店前段120平方米(长约15米、宽约7.8米)作为红印山社区安置摊位使用,不在此次标的招租范围内,意向承租人中标后以委托方商议具体使用事项;20号标的物因历史遗留问题无法提供水源,仅作为仓库使用,介意者慎拍。
(4)“不扰民经营项目”主要指:不得经营(略),影响周边环境和(略)。如餐饮业、小炒(吃)店、食品加工店、歌厅(略)等。
二、本次拍卖会报名有关事项:
有意竞买者凭相关身份证明和竞买保证金缴交凭证向拍卖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如下:
1、竞买人报名时都要提供其竞买保证金的汇款凭证复印件附上退款银行卡及企业开户行,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原承租人拥有优先承租权且享有保护价政策优惠,应在报名期限内提供相关租赁合同及租金收据等,逾期或未报名参加竞买的视其为放弃优先竞租权。非原承租人:A.个人意向竞买人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或其它有效证件(如回乡证、护照等);B.企业法人或其他机构意向竞(略)须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2、竞买人应按其竞拍标的足额缴纳保证金,竞买人(略),必须按多个标的物的竞买保证金累加缴纳,当其竞买保证金额度用完时即丧失竞拍资格。
3、竞拍保证金存入以下监管账户:
账户户名: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略);开户行:福建三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列东支行。
4、竞买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买人名称一致。
拍(卖)租标的展示及报名时间:(略)12月17日17:00止(限工作日即9:00—12:00 ;13:30—17:00 ,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报名地点:三明市梅列区江滨北路11号(碧湖)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受理窗口
报名电话:(略)(田)(略)(赖) 监督电话: 12315
福建炬龙拍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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