讷河市人民法院关于讷河市拉哈镇农贸市场小区三号楼一层110号楼房(第二次拍卖)的公告(二次) 公告时间:(略)11 19:17:13
网络司法拍卖公告
((略)拍字第545号
黑龙江省讷河市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12月27日 10时至2019年12月28日 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黑龙江省讷河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略)com/0452/08?spm=(略)aITh5M ,户名:黑龙江省讷河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齐齐哈尔奇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讷河市拉哈镇农贸市场小区三号楼一层110号楼房。该房屋建筑面积62.58平方米(无照,自行办理产权登记手续)。起拍价:(略).68元,保证金:36000.00元,增价幅度:2千元。
二、竞买人条件:(略)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及其他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如参与竞买人(略),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黑龙江省讷河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略)。如委(略),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略)至(略)6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略):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略)。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略),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除已知欠费物业费、采暖费从拍卖成交价款中扣除外,所涉及的一切契税费用及其他可能存在的物业费、采暖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0年1月7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讷河市人民法院涉案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讷河通江路分理处,账号:(略)),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略)
监督电话:(略)
技术咨询:(略)
联系地址:(略)
详细信息可在 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 (略)gov.cn 上查询。
讷河市人民法院
二O一九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