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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2019-12-11 | 名称: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西站污水处理厂2020年度隔栅栅渣外运处置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西站污水(略)
竞争性谈判公告
(略)受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西站污水处理厂的委托,对其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西站污水处理厂2020年度隔栅栅渣外运处置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名称: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西站污水处理(略)
二、项目编号:(略)
三、项目地点: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西站污水处理厂
四、服务期限:(略)
五、服务内容:外运处置物理处理阶段从污水中分离出来的一般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颗粒较大的漂浮物、砂石等。(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六、采购预算:32.85万元(此采购预算为最高限价、如超过预算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七、资金来源:(略)
八、谈判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略)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略)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必须具有从事本项目相关经营范围和能力(注:如营业执照未(略),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略)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四)在“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略)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五)投标人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记录。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九、符合政府采购优先(节约能源、保护环境)采购政策及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的,依据规定给予谈判优惠。
十、谈判文件领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本次谈判的供应商,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介绍信或法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于2019年 12月12日至2019年12月16日(北京时间10:30-13:30,15:30-19:00,节假日除外)到(略)新疆分公司(乌鲁木齐市高铁北六路99号丝绸之路经济带旅游集散中心20层)领取谈判文件。
谈判文件售价:(略)
十一、响应文(略):2019年12月17日11:00(北京时间),响应文件应于(略),否则将不予接收。接收的响应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十二、递交响应文件及谈判地点:乌鲁木齐市(略)。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西站污水处理厂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西站污水处理厂
采购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地址:乌鲁木齐市高铁北六路99号丝绸之路经济带旅游集散中心20层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政府采购中心、采购办监督电话
(略)
财政监督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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