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 ****关于**市**区中**路265号汇景国际5-312号(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公告时间:2019.****.12 12:03:49 特别提示: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2、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竞买人应当理解委托的法律含义,办妥委托手续,并在****人民法院确认。 3、竞买人应当仔细阅读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相关附件资料,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4、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以申请看样。 5、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价的,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6、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标。 7、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8、拍卖成交的,由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 9、****法院在京东网平台上独立进行的拍卖活动,整个过程公开透明,凡是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均可自行参与竞拍。法院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参与拍卖,所有拍卖过程与中介机构无任何关系。请竞买人注意,谨防自身利益受损。如竞买人在竞拍过程中遇有任何问题,****法院联系。
****将于2020年1月13日10时起至2020年1月1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ifa.****.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市**区中**路265号汇景国际5-312号,建筑面积:76.01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石房权证字第****39732号。 起拍价:950125元,保证金:10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或5000元的整数倍)。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四、咨询时间:自2019年12月16日起至2020年1月8日(工作时间)接受咨询; 本次拍卖不再组织统一看样,有意竞买者需自行前往标的物所在地及周边进行实地走访。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拍卖事项已通知本案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本拍卖标的若有优先购买权人且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京东实名认证相一致),****法院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标的物所在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十一、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所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十三、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0年1月23日17时前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开户银行:****银行****公司**县支行,账号:913********1168891)。并于缴纳尾款后10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本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 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四、依照《****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本院地址:**市**县幸福中街 此公告在京东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公拍网、淘宝网、****协会网等平台上发布。
****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二日
标的列表: **市**区中**路265号汇景国际5-312号(https://paimai.****.com/item/5D480F8606DF9886B7B180186CEBF0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