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由评审委员会根据比选文件的规定对应答人进行资格审查,应答人资格要求如下:
2.1 基本要求:应答人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清晰、完整、有效的中华人民**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2 人员要求:至少配置2名(略),3名后台支撑工程师,提供相关履历经验证明,并提供应答人为以上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社保证明材料须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出具证明材料或查询内容需显示应答人名称,以及缴纳社保期限(略)意连续二个月。
如提供的人员(略),须提供应答(略),并提供代缴人员名单。
2.3业绩要求:提供至少一份(略)本次项目首次发布公告之日止应答人签订的与本次采购项目相同或类似的项目合同,合同的累计金额必须大于或者等于90000元。业绩证明要求如下:
A、清晰的合同关键页的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包含合同名称及合同双方当事人名称的首页)、合同金额页(标的物的单价敏感信息可屏蔽,合同(略))、合同签字页(须有合同甲乙双方加盖合同章或公章)、合同(略)。
B、清晰的与上述合同对应的任一发票复印件以证实合同的真实性(发票主体与(略),如不一致则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统计合(略),不以发票金额或订单金额为准。
未按以上要求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不纳(略)。
2.4信誉良好声明函:应答人存在(略)。
2.5企业关联情况说明书:不同应答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应答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应答,否则相关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