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 邓州市人民法院关于DY平车、DU双针车等机器设备一批(第二次拍卖)的公告(二次) 公告时间:(略) (略)将于2019年12月23日10时至 2019年12月2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略)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377/11,户名:邓州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DY平车、DU双针车等机器设备一批。具体财产明细如下:
本次拍卖以第一次拍卖起拍价下调20%为起拍价进行拍卖。 起拍价(略)元,保证金2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略)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略)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略),由竞买人自(略)。 三、咨询、展(略):自2019年12月12日起至2019年12月23日10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个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略),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略)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略)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略)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邓州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账号:(略)),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略),监督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邓州市人民法院 二0一九年十二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