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略)
(略)受(略)的委托,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崇仁县胜利路两侧、抚八线洪家路口至高速路口两侧路灯灯头及站前路一侧路灯灯杆采购项目,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略)
二、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 | 数 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价(元) | 备注 |
崇仁县胜利路两侧、抚八线洪家路口至高速路口两侧路灯灯头及站前路一侧路灯灯杆采购项目 | 1 | 批 | (略) | 详见技术要求 |
三、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标准: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①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有良好的(略)。
③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自行出具承诺函)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公司信用证明(操作步骤:登录“信用中国http://(略)gov.cn/”首页,在“信用信息”一栏中输入公司全称搜索,然后将全部搜索结果截屏打印并加盖公章。)”
3. 截止开标时间之前必须提供以下(1)-(4)项有效合格证件材料原件用于资格审查;提供以下(5)-(7)项有效(略),未提供作无效投标处理。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均以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形式制作在投标文件中。
(1)投标人须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由投标单位自行出具的承诺函);
(4)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由投标单位自行出具的承诺函);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上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投(略)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开标前****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或税收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需提供开标前****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7)信用(略)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凡有意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可自行在江西省公共资交易网址:http://jxsggzy.cn/web/下载磋商文件等相关资料,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到帐时间提交投标保证金即视为报名,并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磋商文件且在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
五、投标文件的交送截止及开标时间:(略)午10 :00 分(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竞争性磋商地点:(略)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联系人:(略)
采购人地址:(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详细地址:抚州市赣东大道891号(市梦圆大酒店院内)。
联系人:(略)
采购办投诉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