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定于 2019 年 12 月19 日 10 时 30 ****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服务中心对台城富城大道93号101房第1-4卡商铺 进行投标,本项目采用举牌竞投的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或个人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资产**类型及面积: 商铺/300.44平方米;(实际面积以实地建筑面积为准)。
2、标的物所在位置: 台城富城大道93号101房第1-4卡商铺。
3、 发包期限:5年(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4、交易底价:¥ 19529.00 元/月。
5、承包款(租金)收取方式:每月10日前交付当期租金 。
6、竞投保证金:¥800000.00 元 。
7、资产使用范围: 无污染、无危险 。
8、租金递增方式: 每1年为一个租金递增周期,自2022年 1 月 1 日起开始递增,每个递增期的租金递增幅度为上一期租金的百分之五。
9、交易所需的税、费(包括评估费1000元)由承租方承担。
10、签订合同、在租赁合同期内的所有费用全部由承租方承担。
11、在合同期内如承租方违约,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承租方必须补偿三个月承租款给出租方,另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合同履约保证金及收回本项目使用权。
12、承租方在租赁期内不得转租,否则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
13、在租赁期间出租物业内禁止住人及禁止明火煮食。
14、本项目按现状出租,交付使用后承租方必须在3****商铺内的承重主体柱进行加固,费用全部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若承租方不按要求履行对承重主体柱进行加固工程的,出租方将没收承租方竞投保证金,并有权收回本项目使用权。承租方的竞投****商铺的承重主体柱加固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无息退回。
15、承租方在租赁合同期内一切生产经营活动要严格遵守安全、环保及消防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如在租赁期间因违反安全、环保及消防相关的法律法规而产生的责任全部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且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及没收承租方合同履约保证金。
16、合同期满或双方协议提前解除合同时,承租方在租赁期内添置的不动产(包括消防、水、电线路及门窗等)全部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17、在租赁合同期内,****商铺如国家或市政建设及街道重点工程需征用时,承租方必须无****商铺交回给出租方(****),征用商铺所得补偿全部归出租方(****)所有,如对承租方生产经营所造成经济损失的补偿归承租方所有。
18、竞投会结束,未能成功竞得的竞投人的竞投保证金在 30 日后无息退回。
二、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且无行贿犯罪记录。
三、领取资料
竞投人(单位)可于 2019 年 12 月 13 日至 2019 年 12 月 17 日上午8:30至12:00时,下午14:30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服务中心索取竞投详细资料。
四、截止报名时间:2019年 12 月 17 日下午17时30分。
五、实地查看
本次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的具体位置,标的以实物为准,有意投标者可自行查看资产**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况。
六、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 2019 年 12 月 19 日 10 时 30 分,携带相****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服务中心现场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法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竞投保证金凭证;
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服务中心
联系人: 黄先生 联系电话: 0750-****810
****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服务中心
二〇一九年 十二 月 十三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