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吉县****年一拉溪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三标段
招标公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略)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吉县****年一拉溪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吉林省农业农村厅以吉农建函【****】1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略)。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三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略):
2.1招标范围:施工第三、七、十一、十四标段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包含的所有工程内容的监理。
2.2资金来源:(略)
2.3工程建设地点为永吉县一拉溪镇。
2.4监理服务期:****年1月14日-****年12月31日。
2.5监理质量要求:符合《土地整治工程施工监理规程》(TD/T(略)(SL176—****《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223—****《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略),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全国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应对施工每个标段保证配备至少一名监理专职人员,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监理业绩;
3.2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按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求进行备案;
3.5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本公司和个人(法定代表人和总监理工程师)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投标申请人须完成吉林省农业农村厅下发的《关于收集参与吉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有关单位信息的通告》的证明材料。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12月16日至****年12月20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8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在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号四楼(略)窗口)持:
1)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被授权人身份证;
3)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略));
4)营业(略)
5)总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6)201(略)(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
7)外埠企业提供入(略)(如有);
8)中国裁(略)
9)吉林省农业农村厅下发的《关于收集参与吉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有关单位信息的通告》的证明材料,原件加盖公章。
以上提供原件及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略),(仅限购买招标文件使用,资格审查评审以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为准)。
(略)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年1月7日9时30分,提交到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号)四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略)。
5.2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号)四楼开标室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需按照有关规定缴纳人民币****元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必须从申请人基本账户转出。保证金交纳银行: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政务服务中心支行,账户名称:(略)吉林分公司,账号:****。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略)。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_、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 (略)
联系人: (略)
电 话: (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