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标准及(略):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个体工商户,法人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个体工商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及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2、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有效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投标人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应同时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参加本次采购(略) 4、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必须具备石材加工的场所,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工场所的证明材料【自有产权的应提供产权证复印件,场所租赁的应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且剩余租期不小于一年,还须提供加工场所现场不同角度照片不少于3张(说明:若属法定代表人于公司成立前所有或者租赁的,且公司注册地在同一地点,所提供的场所证明材料视同满足要求)】。 备注: 1、若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略)。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