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2-13 14:50
根据柴桑区政府采购办(九购2019B000289792)的批复,(略)(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略)的委托,现就该(略)垃圾**化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1. 招标编号:(略)
2. 项目名称:(略)垃圾**化设备采购项目
3. 采购(略):
序号 | 采购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万元) | 技术要求 |
1 | 九购(略) | (略)垃圾**化设备采购项目 | 1批 | 35 | 详见谈判 文件 |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单位法人或负责人参与投标时需携带法人本人身份证、(略)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开标时现场查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略),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告知项,无需提供材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告知项,无需提供材料)
(6)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告知项,无需(略))
5.投标人获取标书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加盖公章。未报名登记的投标将被拒绝。已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一个工作日前,未书面通知代理机构放弃投标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6.招标公告期限:(略)
7.有意向的投标人从2019年12月16日至2019年12月18日,每天(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除外) 9:30~11:30,14:30~16:30时(**时间)到**市柴桑区公共**交易中心领取谈判文件。
8.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略)午10:00 时(**时间),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至**市柴桑区公共**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并在封面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和供应商名称,封口加盖骑缝章,如逾期不接收。
9.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收费标准详见(略)。
采 购 单 位:(略)
联 系 人:(略)
联 系 电 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略)
详 细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电 子 函 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