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会司(局)便函[2018-343号]和省卫健委、省环保厅卫医秘[2018-167号]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对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玻璃瓶等塑料制品回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项目资质要求的单位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内容:
使用后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和透析桶。使用后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是指在医疗卫生机构使用后未被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各种玻璃瓶(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血透室用透析桶等。我院共有四个院区(**预计于2020年2月开诊,开诊后一并由中标企业进行回收,四个院区平均日住院病人约1700人/日,日透析病人约190人/日,以上数据仅供参考、因抗生素使用控制等多种风险因素均会影响该项目回收量,回收量变化情况请自行衡量并自担风险,中标后不得以回收量变化等任何原由不履行合同,院方不承担任何回收量波动变化有关的责任)。特别提醒:自2020年开始,各院区输液将逐步采用软袋类包装,各潜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
二、投标资格等相关要求:
1、****环境保护部门对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等塑料制品、玻璃输液瓶处置项目的环评审批、环保竣工验收资料,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
2、应具备履约所须的回收、运输、处理等专业能力和科学制度体系,回收的输液瓶等塑料制品不得用于医药、食品、化妆品、玩具等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业,回收废物处理、再生利用溯源机制完整。
3、具备回收处置相关经营范围,具有与回收量相应面积的经营场所。
4、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即缴纳一个年度的承包合同款(汇入我院财务账号,须提前交纳方可进行回收)。
5、必须无条件服从院方的工作安排,随叫随到,做到每日清理我院玻璃瓶、塑料瓶等,日产日清,每日必须在五点之前清理完毕,特殊科室按科室要求随时清运。。
6、中标单位合同签订前必须缴纳2万元履约保证金,不服从工作安排的、没有按照约定及时向院方缴纳回收款的、因没有及时清理接到投诉的、每出现一起我院将从保证金中扣除500元直至解除合同;如果在工作中违规操作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直接解除合同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如合同期内未出现以上违规现象,合同到期后无息退还。
7、本次招标服务期3年,每年须经院方考核(标准以院感染科、市卫健委和环保部门的规范要求为准),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合同,如未达到规范要求,即终止合同。
8、本次回收项目所需要的人力(包括从各个科室运送至我院暂存点,直至运送达最终目的地全过程中的人力环节)、物力和财力等一切所需费用均由中标单位承担(人力问题由中****公司协商)。中标人自行准备收集工具,不得使用原有塑料袋及医用垃圾塑料袋。
9、各潜在投标人投标前充分调研考虑各院区、各科室的使用量、回收量以及其他所有风险因素,中标后如拒绝履约的,没收投标保证金,3年内不得参加院方任何投标项目。
三、投标须提供但不限于以下资料(投标文件格式详见附件1,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
1、投标企业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环境保护部门对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玻璃输液瓶回收处理单位的环评审批、环保竣工验收材料。
四、投标报价:
年总承包价元(一年),最高价中标。中标价格不得调整,否则院方可重新组织招标。
五、其他要求:
1、投标书一式三份(一正二副本)装订成册,密封完整加盖骑缝章,标书封面及封皮外写清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及号码;
2、本项目只允许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3、投标时间期限为2019年12月19日17:00时止。投标****人民医院(醉翁西路369号****招标办。
4、本次投标保证金5000元,各投标人投标时请将投标保证金汇款至我方账号并在汇款事项中备注“输液瓶袋回收项目”(开户行:工行东南支行,账户名:****医院,账号:131********24907025中标公示结束后,退还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需将退保证金账户信息盖章并放入投标文件中,跨行汇款手续费由投标人支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另行缴纳,合同到期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5、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的,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0—****032(招标办)****077(总务科)
监督电话:0550—****026(监审科)
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等回收项目三次公告附件.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