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受委托,对采购项目进行国内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3.2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3.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4 投标人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等级三级及以上证书)》(如提供建设工程企业电子资质证书版本,必须提供使用件) 二、项目概况: 1、(略): 2、招标编号:(代理机构内部编号:shcg19(略)) 3、预算编号: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略),共一个包。具体采购设备内容、要求、数量及安装工作要求详见需求附件。 5、交付地址:(略) 6、交付日期:(略) 7、采购预算金额:(略) 8、采购(略):推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略),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略)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如需报名审核填写相关材料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至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略)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略) 2、开标时间:。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略): 2、开标地点:。届时请投标(略)(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无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7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略)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供应商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八、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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