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受委托,对采购项目进行国内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略) 3、其他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3.2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3.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招标编号:(代理机构内部编号:shcg19-****) 3、预算编号: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以统一标准、统一规则、全程监管、共享数据为目标,梳理和整合各类应用需求,利用信息化手段进一步规范和优化中考招生录取业务流程,促进中考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公正性和安全性,确保中考改革方案得以落地实施。应用软件开发内容包括:报名管理子系统、各类名单公示及报送子系统、招生计划管理子系统、考前准备子系统、数据同步接口子系统、志愿填报子系统、成绩管理子系统、录取子系统、中考改革综合管理系统门户、中考数据共享中心、数据图表管理、数据决策支持分析管理、系统管理等。 5、交付地址:(略) 6、交付日期:(略)完成应用软件开发和系统集成,通过验收(其中包含不少于6个月的试运行期)。 7、采购预算金额:(略)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三、(略)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略)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如需报名审核(略)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至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略)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略) 2、(略):。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 2、开标地点:。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无 六、(略):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略)。 七、其他事项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7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略)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供应商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八、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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