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中标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略)
项目编号:(略)
招标方式:(略)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略)
开标日期:(略)
中标供应商名称:(略)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略)
中标金额:叁拾捌万捌仟捌佰元整(¥(略)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略),具体详见附件
评审委员会名单:范丽丽、马军兰、张秀平、邹全胜 、韦志睿
招标人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招标机构名称:(略)
地址:**市南谯区龙蟠大道金鹏99广场8幢6楼
项目负责人:许勇 联系电话:(略)
收费标准:按照2018-2019年度代理服务采购项目代理机构服务费报价标准收取 。
收费金额:(略)
公告期限:(略)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略)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龙蟠大道金鹏99广场8号楼6楼,联系电话0550-3030626。
若投标供应商(略),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共**交易监督管理机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略)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略)
7、(略)。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略)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略)
三、其他
特此公告。
招标单位:(略)
代理机构:(略)
(略)
附件:
1、(略)评标结果公告
2、(略)交易文件
3、分项报价清单